一、总则
我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拟于5月12日-5月15日进行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制定如下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。
二、基本资格
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。
三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博士生导师(简称博导)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录取工作。同时,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、综合考核小组(复试小组)具体开展考生的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,小组成员主要由本学科博导和相关专家组成。
四、基本要求
1、5 月 12 日下午 4 点报到,报到地点:必赢626net入口 304 会议室。
2、考生需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考试(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)。
3、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只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。
五、选拔程序
(一)选拔条件及程序
按照《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实施办法》(江科大校〔2020〕248 号)执行。
(二)专家组综合考核时间
2023 年 5 月 13 日上午 8:30 开始。
(三)资格和材料审核
学院成立 5 名以上专家的材料审核小组,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考生是否满足下述基本要求并打分,材料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,满分为 100 分,低于 60 分者不得录取。
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,品德优良,具有良好的学风,无学术不端行为,硕士在读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。(满分 50分)
(2)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,且学位课无不及格情况。(满分 10 分)
(3)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:CET-4 成绩≥425 分,或 IELTS 成绩≥6 分,或 TOEFL 成绩≥80 分,或硕士阶段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≥80 分。(满分 10 分)
(4)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,有较强的创新能力,硕士研究生以来学术专长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(满分 30 分):
1)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、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,并达到①或②条件:①北大核心或 SCD 源刊 2 篇;②CSSCI、SSCI、SCI 或 ESI 源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。
2)申请并公开发明专利 1 项(排名前 2)。
3)获教育部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1 项(排名前 2)。
4)获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1 项(市厅级排名前 3,省部级排名前 5,国家级排名前 10)。
(四)综合考核
1.综合考核内容
(1)外语考核(默认英语),满分 100分,低于 60 分者不得录取。
(2)两门专业课考核科目参见《江苏科技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》、考试参考书见《江苏科技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参考书目》。每门满分均为 100 分,低于 60 分者不得录取。
(3)科研创新能力考核,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,同时对考生学术道德、专业伦理、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。满分 100 分,低于60 分者不得录取。
2.综合考核方式
采取面试方式进行。专业课由必赢626net入口命题,并建立题库。考核时由考核小组从题库中随机抽题,由考生口述作答。
六、记分办法
“申请-考核”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、学科专家组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,满分为 100 分。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:
总成绩=材料审核成绩*30%+外语成绩*10%+专业课一成绩*10%+专业课二成绩*10%+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*40%。
七、关于录取
1、学科按照考核总成绩对定向和非定向考生从高到低分开排名,择优录取。
2、申请审核的考生如有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质、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达不 到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,不予录取。
八、特别提示
1、根据相关规定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、为他人 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、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 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,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 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。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 查实,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
2、所有试题需对外保密(自命题之日起 2 年内不得对外公开或作为它用), 如考生发生泄密事件,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九、其他
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栏目信息查询:https://yjsb.just.edu.cn/bszs/list.htm
本细则未涉及部分,按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,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校研招办咨询电话:0511-84402362
院招生咨询电话:0511-844117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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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05.10